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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

2014-5-7 17:12| 发布者: cx| 查看: 2103| 评论: 0

摘要: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中国围棋协会二、承办单位:无锡市体育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无锡威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弈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7月1 ...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体育局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无锡威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弈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7月10日—31日于江苏省无锡市举行,其中:

定段U25男子组预选赛:7月10日—15日

定段U25男子组本赛:7月16日—25日

定段U25女子组比赛:7月16日—25日

升段组比赛:7月16日—31日

四、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单位,可报一个队;

3、中国围棋协会批准的注册培训单位,可报一个队;

4、同时具备以上多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5、全国围棋之乡,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职业棋手的升段组比赛和青少年业余棋手的定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升段组:已获得初段至八段、并在本年度注册的职业棋手。

(二)参加定段组比赛的年龄限制为:

1、U25男子组: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U25女子组: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参加定段组的报名人数限制为:

1、U25男子组:参加本年度全国围棋男子甲级联赛的单位可报8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和参加本年度团体赛的单位可报5名;中国围棋协会批准的注册培训单位和全国围棋之乡可报4名。直接进2014年定段组本赛的棋手不占报名名额。

2、U25女子组:不限制报名人数。

(四)报名参赛者须具备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业余5段(含)以上证书。海外棋手需报中国围棋协会并经批准后方可参赛。

(五)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对其报出的棋手有资格审查的义务和管理责任。参加定段赛的棋手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备查。

(六)每单位可报1名领队,有5名(含)棋手以上的单位可增报教练1名。超出人员或不在报名表上的人员均按照编外人员对待。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升段组按《围棋职业棋手升段标准》使用电脑编排和计分。

(三)定段组

1、U25男子组:分预选赛和本赛两个阶段,比赛办法视报名人数而定,将在补充规定说明。在2013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定段U25男子组本赛获得前50名者,且年龄符合规定的棋手,可直接参加2014年定段U25男子组本赛;在2014年U25男子组预选赛中录取数十名名次列前的棋手参加U25男子组本赛(具体名额在补充规定说明)。

2、U25女子组比赛办法视报名人数而定,将在补充规定中说明。

(四)定段组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淘汰制,轮次另定。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同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棋手达到规定成绩准予升段和定段。

(二) 定段组录取名额:

1、U25男子组:录取前20名授予职业初段称号;第21至25名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2、U25女子组:录取前5名授予职业初段称号;第6,7名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三)获得相应成绩的各组棋手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围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在有效期内向地方体育局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1、女子定段组前16名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2、女子定段组第17-64名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3、女子定段组第65-128名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十、报名和报到:

(一) 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填写,并于5月31日前分别寄到中国棋院围棋部及承办单位,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中国棋院围棋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87559128。

承办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青年路9号无锡青少年活动中心15楼,

无锡弈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陈秋 收

联系电话:0510-85079345 13003380930

邮编:214000

(二)参加定段赛的棋手每人须交300元竞赛管理费;初段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的棋手免交竞赛管理费。各队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

委会批准方为有效。中途退出比赛,须在下一轮编排前由领队或

教练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各单位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五)组委会会议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另行公布,各单位须派代表出席。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二)主办单位划拨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

(三)各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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