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成都棋院、双流县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双流县围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 2014年9月15日至27日 五、竞赛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六、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和中国围棋协会批准的各参加单位。 七、竞赛项目: 围棋男、女个人赛 八、参赛资格: (一) 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持有本年度准赛证的棋手均可报名。2014年新入段的棋手也可报名参赛,并计算等级分。 (二) 参加本年度女子团体赛的单位若只有1名职业女棋手,可另选报1名高水平业余棋手参赛;若没有职业女棋手,可另选报2名高水平业余棋手参赛。 (三) 每单位可报1名领队,有5名(含)棋手以上的单位可增报教练一名。 (四) 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九、竞赛办法: (一) 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 男子比赛分甲、乙两组。甲组48人,2013年个人赛甲组、乙组前6名直接入选(若未报名者可依次递补),其余36个名额为报名棋手中最新等级分列前者(以2014年8月公布的等级分为依据)。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赛9轮。其余棋手参加乙组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 轮次另定。 (三) 女子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轮次另定。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 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工作。 (二)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 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共同主持。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甲组、女子组录取前六名,给予表彰和奖励。本年度男子甲、乙组前六名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男子甲组比赛。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三)男子甲组、女子组前十六名在有效期内可申报运动健将等级称号;男子甲组、女子组第十七至三十二名在有效期内可申报一级运动员称号; 男子甲组、女子组第三十三至六十四名在有效期内可申报二级运动员称号。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 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填写后,分别寄往中国棋院围棋部及承办单位。 中国棋院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八十号中国棋院围棋部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87559122 联系人:马林 承办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14号成都棋院4楼竞赛科 邮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627452 联系人:郑策 (二)报名表须严格按照格式填写,为保证比赛编排的准确无误,必须填写本人最新等级分,否则按无效报名处理。 (三)8月20日为有效报名表寄出截止日,逾此期限的报名无效。 (四)报名后如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 (五) 各单位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六)凡报名不符合规定的队或个人,一律不得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并按中国围棋协会关于《全国三大赛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各队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严禁超编。 (八)组委会会议日期由主办单位在补充通知中另行发布,各单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出席会议。 十三、经费: 由主办单位划拨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点击下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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