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少年、儿童围棋锦标赛 补充规定 一、竞赛办法 1、采用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分组: 少年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组和女子组并组比赛,按规程分别录取名次。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定。 其中少年组参赛运动员须携带由黑龙江省体育局制发的黑龙江省运动员竞赛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赛区进行资格审查,信息确认。 3、用时每方基本用时为45分钟包干制,具体放钟由裁判员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4、开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 5、连续弃权2轮,不予编排。 二、编排 1、首轮抽签确定序号,由电脑编排确定对手和先后手。 2、各轮比赛同单位棋手均不回避。 三、名次区分办法 a胜局; b对手分(所遇对手的积分之和); c警告; d胜手分(所胜对手的积分之和); e直胜; f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四、赛场纪律 1、凭证入场,家属不得进入赛场。 2、公平竞赛,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3、关闭手机,禁止吸烟。 4、结束比赛的棋手,请收拾好棋具,自觉退场。 五、未尽事宜,裁判组根据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围棋竞赛规则》精神酌情处理。 竞赛裁判组 2014年9月12日 2014年黑龙江省围棋儿童锦标赛报名表.xls 2014年黑龙江省围棋少年锦标赛报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