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少儿围棋锦标赛竞赛仲裁的说明
一.仲裁申请资格:以团体报名方式参加本次围棋段级位赛的运动员。 二.仲裁申请条件:运动员本人,在竞赛过程中对临场裁判(及裁判长)针对竞赛争议的判罚,产生异议时,在运动员所在学校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对判罚结果提出仲裁。 三.仲裁申请的流程: (1)由运动员本人填写仲裁申请及纠纷发生的经过。 (2)申请需加盖所代表学校的公章,并由所在学校代表运动员将申请提交本次竞赛的仲裁机构。 (3)申请由仲裁机构受理后,对争议过程了解调查,所得出的结论将作为本次判罚的最终依据。 (4)如申请获得仲裁机构的支持,由仲裁机构作出处理办法。如申请未获得仲裁机构的支持,将维持临场裁判的判罚。 四.对仲裁申请费的约定: 仲裁申请费:500元。当仲裁申请获得支持时,在作出处理意见后退回申请方的仲裁费。如仲裁申请未获得支持,仲裁费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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